湖南东安县芦江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告(第二次公示)
2013-06-24 15:24:57          来源:东安新闻网 | 编辑:唐军 | 作者:佚名          浏览量:5256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湖南东安县芦江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湖南东安县芦江水库工程

  2、项目基本情况:芦江水库工程位于东安县东北部,芦江水库工程是一个以灌溉、防洪为主,兼顾集镇供水、发电、养殖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利工程。坝址控制流域面积约为163km2,水库设计初拟正常蓄水位218.5m(85黄海),正常库容2210万m3,总库容2210万m3。芦江水库的枢纽工程由埋石混凝土重力坝、灌溉发电引水隧洞、取水建筑物及渠首电站组成。

  芦江水库灌区灌溉面积5.4万亩,渠首设计流量为4.428m3/s。芦江水库灌区涉及芦洪江流域的新墟、芦洪市、端桥铺三镇及永州市冷水滩区牛角坝镇、高溪市镇、马坪镇。灌区工程干渠上有5处渡槽,共长1501m;共布置3条支渠,长38.19km,其中新墟支渠长1.21km,西支渠长13.39km,东支渠长23.59km。

  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及措施

  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及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其他影响主要有施工排水对受纳水体的影响及生态影响、建库对坝址上下游的水文情势影响、灌溉低温水影响、施工弃渣及移民安置影响等。

  工程建设施工扬尘采取洒水及覆盖措施,施工噪声采取隔声屏措施,施工废水采取沉淀措施,生活废水采取化粪池措施,生态环境采取下放生态流量、水保及植被恢复措施。

  三、公众注意事项

  征求意见要求:公众在对项目有了一定了解的基础上,应充分享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权利,本着客观、真实和负责的态度,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或为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提意见起止时间: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预计在2013年5月中旬完成,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告书送审前提交意见。

  四、公众参与方式

  1、填写问卷调查表;

  2、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湖南东安县水利局或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环评处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湖南东安县水利局。

  联系人:李天柏      联系电话:13574658886

  2、评价单位: 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

  联系电话:073185607640            邮政编码:410007      E-MAIL:20871477@qq.com

  通信地址:长沙市劳动西路26号                                联系人:陈浩

                                             

  2013年5月17日

责编: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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